光學碩士培養方案(2010年)
專業代碼:070207
一、培養目標和要求
掌握光學專業的理論基礎及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了解本學科的歷史、現狀及當前學術動態。在具體從事的研究領域中初步具有獨立進行理論和實驗研究的能力和從事技術開發的能力。有嚴謹求實的科學作風。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熟練應用計算機和實驗技術。能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科研、開發、教學和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光學測試理論和應用技術
2. 光學材料與器件
3. 光與物質的相互作用
三、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的學製為2.5年,在職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3年。如需要可相應延長,但需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所在必一審批批準,報研究生部備案。從事科研工作和論文撰寫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得少於1年。
四、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課程學習實行學分製。課程分為學位課、非學位課二大類。研究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至少應完成總計30學分的學習任務。
非學位課中允許跨學科選修,但跨學科選修學分不得超過6學分。
課程設置詳細情況見附表。
學術講座及學術研討,要求每位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參加10次以上的學術講座,並且在《學術講座及學術研討記錄本》上做好相應的記錄。結合學科特點和研究方向,於第4學期由必一或學科組織完成15分鐘公開PPT講座,並完成相應論文類作業提交。
五、學位論文
1. 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獨立完成。
2. 學位論文工作的一般程序為:文獻閱讀和調研、開題報告(應附文獻綜述)、科學研究、論文撰寫、論文送審和論文答辯。
3. 學位論文應理論聯系實際,內容一般包括: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選題依據、國內外關於本課題研究的評述、理論分析與實證分析、研究結論(包括本人的創新點或新見解)、有待解決的問題、參考文獻等。
4. 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應在理論分析、實證分析方法,政策建議,指導實踐等1-2個方面提出一定的新見解。
5. 學位論文應對所研究的課題在基本理論、研究方法等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難度和先進性,應反映出作者對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的掌握情況,反映出作者綜合運用有關理論、方法和手段解決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能力。
6. 碩士研究生除完成學位論文外,在答辯前必須達到學校關於外語水平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為其導師)名義)。
光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課程設置
課程類別 | 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 時 | 學分 | 開課季節 | 是否必修 | 備註 | |
學 位 課 | 公共基礎 | | 自然辯證法 | 50 | 2.0 | 秋 | 是 | 第一外語分級另行安排 |
| 第一外語 | 144 | 3.0 | | 是 | |||
以上累計學分∑=5.0 | ||||||||
22000003 | 專業外語 | 30 | 1.5 | 秋3 | 是 | (10≤可選學分≤16) | ||
22000017 | 光學原理 | 54 | 3.00 | 秋 | 是 | |||
22000090 | 激光物理基礎 | 54 | 3.00 | 秋 | 是 | |||
22000039 | 光學測試理論與技術 | 54 | 3.00 | 春 | | |||
22000045 | 光譜分析基礎 | 54 | 3.00 | 春 | | |||
22000091 | 量子電子學 | 54 | 3.00 | 春 | | |||
22000092 | 光電子學導論 | 54 | 3.00 | 秋 | | |||
以上累計學分∑≥15.0 | ||||||||
非 學 位 課 | 實踐課 | | 生產實習 | | 1.0 | 秋 | | (20≤可選學分≤26) |
| 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 32 | 1.0 | 春/秋 | 是 | |||
| 學術講座與學術研討 | 4 | 1.0 | 春 | 是 | |||
專業選修 | 22000093 | 光學實驗 | 27 | 1.5 | 春 | 是 | ||
22000094 | 原子和分子光譜學 | 54 | 3.0 | 秋3 | | |||
22000095 | 波導與光纖概論 | 54 | 3.0 | 春 | | |||
22000096 | 納米材料與納米光學 | 54 | 3.0 | 秋3 | | |||
22000097 | 光散射電磁理論 | 54 | 3.0 | 春 | | |||
22000098 | 薄膜光學與傳感技術 | 54 | 3.0 | 春 | | |||
22000044 | 非線性光學 | 45 | 2.5 | 春 | | |||
22000099 | 光信息處理與小波變換 | 54 | 3.0 | 春 | | |||
22000100 | 薄膜發光理論與技術 | 45 | 2.5 | 春 | | |||
22000101 | 光學前沿 | 27 | 1.5 | 秋3 | | |||
22000156 | 數值計算方法與編程 | 36 | 2.0 | 春 | | |||
以上累計學分∑≥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