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二級單位黨組織、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與江蘇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提高教師、幹部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根據《關於開展江蘇省第十批科技鎮長團成員選派工作的通知》(蘇組通[2017]6號)及《關於商請推薦江蘇省第十批科技鎮長團成員、團長人選的函》(蘇人才辦[2017]7號)的有關精神,經研究,今年我校擬推薦5名教師或幹部赴江蘇省有關市、縣、區掛職鍛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人選條件
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專業特長、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作風紮實,服從組織安排,吃苦耐勞,有奉獻精神,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一般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管理部門正科級以上幹部。
二、任職崗位安排
“科技鎮長團”一般安排實職,不占當地編製和領導職數。根據工作需要,“科技鎮長團”成員可擔任縣(市、區)委、政府有關部門副職或任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副職。開發區(園區)為處級以上建製的,根據推薦對象的職務職級情況,由接收單位安排相應任職崗位。
科技鎮長團成員任職時間一般為1-2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單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單位支持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任職時間。第十批科技鎮長團任職時間為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三、工作職責
1.分管或協管任職地區或單位的人才、科技工作。認真抓好人才強鎮、人才強企戰略的實施,深入推進政產學研合作,提高縣(市、區)、鄉鎮兩級人才、科技管理能力和水平。
2.發揮科技參謀作用。立足地方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為地方科技創新和轉型升級建言獻策,協助製定地方人才科技發展和特色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大人才與科技創新工程及活動,廣泛宣傳人才科技政策,不斷增強基層幹部群眾的科技創新意識。
3.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派出單位與掛職單位之間建立緊密產學研合作關系,推動地方及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一批校地、校企合作聯盟,建立企業院士工作站、企業千人計劃工作站、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促進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科技成果向地方和企業轉化。
4.發揮專業服務作用。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利用好派出單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優質資源,幫助地方和企業積極申報各類科技項目和專利,引進推廣先進適用技術,聯合企業和高校院所開展科技攻關,解決企業關鍵技術難題,大力推動企業科技創新。
5.發揮引才育才作用。圍繞地方產業發展需求,積極做好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工作。以“科技副總”、 “產業教授”為重要抓手,圍繞國家“人才計劃”和省“雙創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引導高層次人才智力向企業集聚,吸引更多優秀大學畢業生到企業創新創業。積極開展科技培訓和科學普及活動,多種形式加強對本土人才的培養,推動地方人才引進培養工作取得新突破。
6.加強管理製度建設。建立健全科技鎮長團各項規章製度,強化內部管理,樹立團隊意識,發揮整體作用。自覺服從任職地方和單位的管理,嚴格考勤,每位成員每月駐地工作一般不少於22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執行科技鎮長團工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要求,樹立科技鎮長團良好形象。
四、組織管理
科技鎮長團成員由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單位管理為主。任職期間,科技鎮長團成員只轉組織關系,不轉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年度考核由接收單位做出考核鑒定。任職期滿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進行,由接收單位作出鑒定,派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鑒定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今後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據。科技鎮長團成員表現出色,並且工作需要,可以作為下一批科技鎮長團團長或副團長人選。鼓勵市、縣(市、區)將特別優秀的科技鎮長團成員留在地方任職,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用手續,並報省委組織部備案。
地方政府或單位為“科技鎮長團”成員提供食宿,發給一定的生活補貼、通訊補貼和交通補貼,並享受當地補貼。“科技鎮長團”原則上要求集中住宿。
五、推薦程序
推薦采用個人報名、二級單位黨組織審核推薦、學校黨委研究確定的方式進行。有意向的教師填寫《江蘇省第十批科技鎮長團成員推薦表》(見附件1),具體填報崗位請參照《江蘇省第十批科技鎮長團崗位需求表(見附件2)。經二級單位黨組織審核蓋章後,連同學位、職稱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於5月31日下午5點前報黨委組織部。同時,推薦表電子版發至組織部郵箱(zzb@usst.edu.cn),並請登錄江蘇省人才工作網(http://www.jsrcgz.gov.cn/)進入科技鎮長團推薦申報系統進行網上填報。
組織部聯系人:劉秋皊。聯系電話:55271353
地點:職能部處辦公樓 401室。
黨委組織部
科技處
2017年5月5日